山东农业大学学生工作处通知
山农大学通字【2016】78号
关于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
结题验收暨先优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意见》(山农大办字[2015]3号)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结题验收暨“优秀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优秀创新创业指导教师”等先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年12月19日—2016年12月30日
二、结题验收范围
2016年立项实施且通过中期检查的105个校级创新创业实践项目。
三、结题验收方式
1、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以项目自查和学院检查为主进行。
2、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工作,填写《山东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项目指导教师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提出指导意见。
3、学院根据项目结题报告书,可通过实地考察、举办项目负责人实施情况汇报会、召开项目参与人员座谈会、组织项目结题答辩会、了解项目指导教师意见和建议等多种形式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4、结题报告书一式两份,由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检查结果,签署评审意见后,于2016年12月30日送至学工处(南校区送至学生管理部综合楼S309;北校区送至学生教育管理科)。
四、先优评选工作
1、“优秀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的评选范围为2016年启动、通过中期检查且顺利实施的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由学院根据此次结题验收情况,对工作成效显著、创新特色鲜明、引领示范作用突出的实践项目进行推荐,在项目结题报告书“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意见”中注明“拟推荐为校级优秀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并另附项目产品、发表论文、申报专利、获奖证书及活动开展等文字和图片材料,学院填写《学院优秀创新创业实践项目推荐统计表》(附件6),经学院审核签章后,于2016年12月30日前报学工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aucxcy@126.com。
2、“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从2016年启动实施的创新创业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主要成员和学校大学生创业联盟成员中产生。从创业实践项目和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产生的创业之星候选人由学院择优排序推荐。从创业联盟中产生的创业之星候选人由大学生创业联盟负责推荐,经学院审核后由大学生创业联盟负责上报。参评学生填写《山东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评审表》(附件2),学院填写《学院创新创业之星推荐候选人统计表》(附件3),经学院审核签章后,于2016年12月30日前报学工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aucxcy@126.com。
3、“优秀创新创业指导教师”从2016年启动实施的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指导教师中产生,已纳入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大赛取得优异成绩的优先参评。由学院根据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情况择优排序推荐,推荐指导教师填写《山东农业大学“优秀创新创业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4),学院填写《学院优秀创新创业指导教师推荐候选人统计表》(附件5),经学院签署推荐意见后,于2016年12月30日以学院为单位送交学工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aucxcy@126.com。
4、学生工作处牵头成立评选工作小组,对“优秀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优秀创新创业指导教师”评选材料进行评审,经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指导委员会批准,确定30个“优秀创新创业实践项目”、100名“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和40名“优秀创新创业指导教师”,由学校予以表彰。
附件:
学工处
2016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