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16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9-30  |   浏览次数: 52  |   文章作者:  |   发布人: 创服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意见》(山农大办字〔20153  号)要求,为深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SIEG)实施,决定对  2016  年遴选启动的 110 个校级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和 171 个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评价项目实施以来的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进一步促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引领更多大学生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实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5  9  26 —10  17 

二、检查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的组织实施、人员落实分工、阶段性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项目指导教师和学院对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的管理和扶持等情况。

三、检查程序

  1.  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工作,填写《山东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两份。报告书内容包含项目基本信息、项目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需附相关证明材料)、所参与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论坛、培训以及相关赛事情况、目前所取得的成绩或相关荣誉等情况。指导教师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评价,签署意见后由项目负责人报送所在学院。校级项目经学院审验后报学工处审核,院级项目报所在学院审核并报学工处备案。

  2.  学院根据项目检查报告书,通过实地考察、举办项目自查工作汇报会、召开项目参与人员座谈会、了解项目指导教师意见和建议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项目检查工作。

  3.  学院根据检查结果,在检查报告书中签署检查意见,并于  10  10日前将报告书一式两份(纸质、需要原件)送至学工处,北校区办学学院送至学生管理科(1#  401),南校区送至学生管理部(综合楼  309  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邮箱:sdaucxcy@126.com

  4.学校根据学院提交材料,组织相关专家通过实地考察、召开项目答辩会等形式对各学院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并结合创新创业团队参与校内外创新创业活动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5.校级创新创业实践项目需制作 PPT 并进行分组现场答辩,PPT 内容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团队成员信息、场所、进展和变更情况)、经费使用、发展规划、已取得的成绩荣誉等,答辩采用“3+3”模式,即 3 分钟 PPT展示,评委问询、答辩 3 分钟,由评委进行打分。答辩时间初定于 10  8日至 9 日,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学校同时抽取部分创新创业实践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考察项目运行和发展情况。

  6.根据项目申报材料、答辩情况和实地考察情况公布中期检查结果。

四、检查要求

  1.  各学院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认真组织,促使参与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的有关师生高度重视项目检查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2.  各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组要结合中期检查报告书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未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的项目要在检查报告书中说明原因。

  3.  各学院要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给予建设性的指导意见,对不能按计划正常实施的项目要进行核实并给予适当调整,对不能继续实施的项目要提出终止意见。

  4.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中期检查报告,无检查报告或填写不认真规范的视为中期检查不合格;

  5.  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所陈述内容应附相关佐证材料,项目所陈述经费使用情况应客观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不合格并报所在学院进行严肃处理;

  6.项目实施期间,项目负责人或成员积极参与学校创新创业论坛、培训活动、各级各类创新创业赛事的可酌情加分(本项主要依据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日常考核材料)。

  7.  学校将根据学院检查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或终止项目经费资助,本次中期检查实行末位淘汰制,检查不合格项目将予以终止,不再拨付支持经费,对自立项起并未实际实施的项目追回前期支持经费。项目实施期间,进展缓慢无突出成效的重点项目将被降级为校级一般项目或院级项目,对工作成效显著、创新特色鲜明、引领示范作用突出的实践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对表现突出的一般项目或院级项目可升级为校级重点项目,并对支持经费进行相应调整

 

(山农大学通字【2016】59号)关于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附件.doc

 

学工处

2016年9月26日